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法发〔2009〕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09年12月2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11月9日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法发〔1997〕7号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作如下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遵循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第二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为加强审判监督,规范再审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暂行规定(试行)》《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0〕2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刑事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各类案件诉讼费收交办法法发〔2003〕15号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各类案件诉讼费的收交和缓、减、免交申请的办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及新设事业单位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院各类案件诉讼费的收交和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办理,统一由立案庭负责。第三条 一审法院报送的上诉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有关问题的复函法函〔2001〕46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苏立函字第10号《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立案庭承担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诉讼保全、庭前证据交换等庭前程序性工作的,向审判庭移送案卷材料的期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