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五批) 法释〔2002〕6号(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3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三批)(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9次会议通过,目录中所有应废止的司法解释自2000年7月25日起不再适用。)法释〔2000〕20号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12月28日起不再适用)法释〔2001〕32号 序号1的废止理由中,“公布了”应为“公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200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14次会议通过,废止的司法解释自2002年5月29日起不再适用。)法释〔2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