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世伟不服靖远县人民政府行政决定案原告:路世伟,男,48岁,甘肃省靖远县新潮服装行负责人,住靖远县乌兰乡河靖村。委托代理人:张永河、王平,甘肃省地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董继武,该县县长。委托代理人:李茂荣,甘肃省靖远县法制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陈全胜,白银铜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路世伟因不服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1999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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