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诉歹进学挪用公款案[裁判摘要]一、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因单位经营的需要,根据集体决定的意见,将公款划拨至名为个体实为集体的其他企业使用,没有从中谋取私人利益的,其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标明的企业性质,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一致时,应当根据企业的成立过程、资金来源、利润分配、管理经营方式等情况,如实认定企业性质。公诉机关:河南省...
信达货运配载经营部诉中国农业机械西南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原告: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信达货运配载经营部。法定代表人:赵志高,经理。委托代理人:李俊章,中川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农业机械西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设,经理。委托代理人:肖帅、白树平,该公司职工。第三人:刘龙生,男,1964年5月8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原告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信达货运配载经营部(以下简称信达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