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

杨培富申请刑事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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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培富申请刑事赔偿案赔偿请求人:杨培富,男,1958年12月16日出生,山西省阳城县人,现在山西省阳城县公安局工作。赔偿义务机关: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王洪瑞,检察长。赔偿请求人杨培富以曾经被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关押380天为由,于1997年12月29日向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刑事赔偿申请书,要求阳城县人民检察院赔偿其被关押期间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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