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武汉、上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的通知法(司)发〔1987〕39号武汉、上海海事法院:为了适应长江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武汉海事法院和上海海事法院对长江干线的管辖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武汉海事法院管辖区域为:自四川兰家沱至江苏浏河口的长江干线,包括重庆、涪陵、万县、宜昌、枝江、沙市、城陵矶、武汉、黄石、九江、安庆、铜陵、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一九八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海事请求权人在提起海事诉讼之前,可以申请法院对有关船舶实行扣押,以保全其海事请求权的行使。为了及时保护海事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航运事业的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习惯做法,对于我国海事法院实行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命令公布施行。据此,现对有关设立海事法院的几个问题决定如下:一、在以下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2001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7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9月18日起施行。)法释〔2001〕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已于 2000年 7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参加和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接上期)样式之六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宣告船舶不附有优先权用)(××××)×海法催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年××月××日发出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在六十日内主张权利。现催告期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主张。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海事法院: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诉法》),进一步规范海事审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8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以下简称《样式》)。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大连、武汉、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的通知法〔2002〕2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海事法院:为适应我国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事审判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现对大连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和案件范围作如下调整:一、大连海事法院的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通知法发〔200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为科学...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办〔2003〕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规范海事行政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我院审判委员会第1282次会议决定,特通知如下:一、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海事等专门人民法院不审理行政案件、行政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上海海事法院管辖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相关的海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通知法〔2005〕66号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并登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03年1月8日在上海市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受理海事仲裁案件。为了明确相关案件的管辖分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