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合和协助1988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https://hls.wmou.com/ndi0na.html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配合和协助1988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法(办)发〔1988〕21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级铁路运输法院,各海事法院:一、9月25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988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搞好这次大检查,对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法院在...

#各级#法院#物价#税收#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