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4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7日起施行。)法释〔2002〕33号为依法惩处偷税、抗税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为了惩治偷税、抗税的犯罪行为,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2〕12 号高检会〔199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违反税收法规,偷税、抗税,情节严重的,除按照税收法规补税并且可以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简称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少缴或...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依法及时处理偷税、抗税和殴打、伤害税收人员的犯罪分子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那些触犯刑律的偷税、抗税和殴打、伤害税收人员的犯罪分子。通知指出,近来,一些地方偷税、抗税案件增多,甚至不断发生殴打、伤害税收干部的事件。为了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税收人员的人身安全,通知要求各级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税务人员参与偷税犯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法(研)发〔 1988〕29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你们《关于对税务工作人员参与偷税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纳税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纳税人财物为纳税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论处;非法所得虽未达到追究受贿罪的数额标准,但情节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