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王丽生无罪案被告人:王丽生,男,50岁,浙江省轻纺工业设计院主任工程师,1991年7月16日被逮捕,1992年4月14日取保候审。被告人王丽生贪污一案,由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向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丽生于1988年8月代表浙江省轻纺工业设计院(简称省设计院)与江苏省扬州化肥厂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对方提出要1.5万元技...
工商银行山东分行诉信诚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企业采取以部分财产和等额债务相抵的方式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对所出让财产不持有相应股份的,未转移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新公司在其所接收原企业财产范围内对原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民二终字第10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信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滕州市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