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棕诉亭洋村一组、亭洋村村委会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裁判摘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和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土地的农民到小城镇落户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保留或者依法流转;该土地如果被征用,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原告:陈清棕,男,33岁,住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马巷镇亭洋村。被告: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马巷镇亭洋村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住所地:厦门市同安区...
宅基地的继承确实存在限制。 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而使用权则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其“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的,因此,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这意味着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遗产,因此不能被继承。然而,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当公民继承了房屋,他们当然也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2号(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7月3日起施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1998〕224号《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如何定性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