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水利管理局诉郑州市配套建设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摘要]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收取了买受人支付的大部分款项后,不能以房屋的工程价款需优先受偿为由,拒绝按合同约定向房屋买受人交付房屋。原告: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住所地: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路。法定代表人:李春安,该局局长。被告:郑州市配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商阜新村。法定...
陈莉诉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原告:陈莉,女,31岁,个体工商户,住江苏省徐州市醒华巷。被告: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徐新勤,该局局长。被告: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董峰,该区区长。2002年8月21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以陈莉擅自占用道路经营冷饮并影响市容为由,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