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与中国银行利津支行票据兑付纠纷上诉案法公布(2000)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经终字第7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澳柯玛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殷延增,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卞宜民,北京市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银行利津支行。住所地:山东省利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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