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福食品有限公司与泰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台福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长乐市文岭镇东吴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美金,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姜福丛,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家利,该公司副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泰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台湾省彰化县员林镇仁美里浮圳路二段501号。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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